死党——权回来了。
这几天,习惯成自然的,
趁他留在双溪大年这些天,
我又窝在他的家里几个小时才甘愿回家。
我们不是情侣,
我们是很好的朋友兼死党。
其实蛮佩服我们俩的,
孤男寡女独处在一间房里,
却起不了“反应”。
哈哈!
昨天,
从他那里得知一些...
不知该说好还是不好的消息呢~
有个守护天使在身旁当然是好事。
虽然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幸运,
但也不是每个人可以接受得起呀!
我只想对托权买礼物给我的那个人说:
“我不值得你为我做那么多事。”
今天,
权要求我陪同他一起去槟岛,
因为他不想成为他朋友的“电灯泡”。
但我拒绝了~
“抱歉噢~ 嘻嘻...”
因为...某人啦!
说要去看电影嘛,
我就等咯~
哪知某人今天突然得做工,
我没事做又到权的家去窝着咯!
还被权的母亲问道:
“今天星期日,男朋友没有做工,没有去拍拖咩?这样有空来找这个废材呀?”
(所谓的废材其实是指着权。哈哈!)
拒绝了陪同权去槟岛后,
就一直呆在家等待某人的来电。
哪知~
那某人竟然通过面子书告诉我迟了,下次才出吧!
的确蛮失望的。
算了咯~
不能和你闹别扭,免得又说我不体谅男人工作辛苦。
看在你最近对我不错的份上,
就不和你计较吧!嘻~
但愿你会保持着。
我不介意你发脾气,但你必须做个让我开心的结尾。
刚才晚餐时间,
我特地等弟弟一起吃。
我们聊了许久~
他说要看某人的样子,
我发短讯告诉了某人,
某人回复了:“不要吓到他,这样难看也要看。”
我把这封信息交给弟弟看,
他问我:“真的很难看咩?”
我和他开玩笑道:“要不然我就不会收起来了。”
他却说我:“你怕没人要是吗?”(弟弟知道我其实可以选更好的)
然后还加上一句马来语给我:
“Belakang punya rumput sangat sedap!”
我笑了~ 哈哈!
弟弟和我的前男友的关系蛮好的。
加上前男友那么疼他,他当然叫我吃回头草比较好啦!
但我决定不要了的,就是不会再回头。
做了的事情不可以说后悔,
应该从中学习。
虽然结果令我们不满意,
但至少可以在过程中学习了不少,
得到结果后,也可以从错误中学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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